志愿服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,是加強和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,也是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實踐。弘揚志愿精神,對促進志愿服務事業(yè)長遠發(fā)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弘揚志愿精神要加強宣傳引導。要多渠道廣泛宣傳志愿服務精神的重要意義和價值,提高群眾對志愿服務活動的認識和理解。同時,要加強對志愿服務先進事跡和典型人物的宣傳報道,使身邊榜樣承載的價值觀力量有效發(fā)散出去、傳播開來,激勵群眾學習榜樣的先進事跡、感悟榜樣的崇高風范,用實際行動踐行榜樣精神,影響和帶動更多的群眾參與志愿服務活動。
弘揚志愿精神要健全完善志愿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。要規(guī)范志愿服務活動的組織流程和服務標準,加強對志愿者的培訓和管理,切實提高志愿者的服務水平和綜合素質。同時,要建立完善志愿服務活動的評估褒獎機制,對志愿服務活動的效果進行評估和反饋,增強志愿者的成就感和榮譽感,不斷提升志愿服務的質量與效率。
弘揚志愿精神要加強志愿服務資源整合。相關部門要加強與企業(yè)、社會組織等的合作,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,不斷增加志愿服務優(yōu)質項目供給,拓寬基層參與渠道,為志愿服務提供有力支持與保障,在全社會營造志愿文化氛圍,推動志愿文化融入廣大群眾的日常學習、工作和生活。(白銀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展嘉楠)